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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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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费用说明
1. 租金费用
租金=日租金×租期
1) 租期小于1 天的,按1 天收取车辆租金;
2) 租期超过1 天的,租期内整日的部分,按天收取车辆租金。非整日的部分:6 小时(含)以下按半天计算,超过6小时不足24 小时按1 天计算。
2. 基本险服务说明如下:
3. 订单押金
1) 租期在15 天以下的订单:订单押金可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方式支付,订单金额请以消费方式全额支付。
2) 租期满15 天及以上订单:预订后请在48 小时内全额支付预订订单金额;订单押金以消费形式支付。租期满15 天
以上订单中含有节假日的订单,节假日租金以当天实际租金为准,费用收取以节假日规则为准。
温馨提示 :
信用卡预授权:指发卡机构在特约商户扣款前,确认许可冻结额度的交易。预授权会占用卡片的信用额度,当客户对预授权进行结算时,该预授权将会被取消。预授权发生后30-45 天后(按各银行规定),若客户没有进行结算,则该预授权将会被取消。
4. 违章押金
车辆在租期间已经发现有违章的,客户需在还车前办理完成,否则还车时收取:违章押金+违章罚款+违约金,若客户在交通违章发生之日起的20日内消除违章的,华安租车退回“违章罚款+违约金”;车辆在租期间罚款金额达到1000元或者累计3分的,客户须在2个工作日消除违章,或支付“违章罚款+违约金”;否则,华安租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,客户同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各项费用。
基础违章押金额度:
长沙3000元;
5. 无忧产品
购买“无忧”产品后,您在租用车辆期间,如发生事故,只要保险公司理赔成功,我方车辆实际损失在无忧理赔金额范围内的,您无需承担该部分费用。
“无忧”产品须在订单出车前选择是否购买,按订单全部租期购买,不支持出车后购买及购买部分天数,若订单出现欠费视为客户未购买“无忧”产品。
1)三万无忧
购买“三万无忧”产品(每天花费40元/天),保障会员用车无忧,我方车辆事故车损3万元以内,只要按照保险流程报案报警,会员无需赔偿,直接提交齐全的保险资料还车即可。无忧产品不赔偿保险理赔范围外的损失。
6. 超时费
超时是指实际使用车辆时间超出原定还车的租车时间。以小时为计费单位,收取超时费。
超时费=超时小时数×该车型超时期间日租金×25%
注:不足1 小时按1 小时计。日超时费最高不超过当日租金的200%,另须支付续租租金。
7. 燃油费
1) 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由客户自行承担,客户须加93 号及以上的汽油。
2) 出车时,华安租车营运人员将与客户确认油箱刻度,客户在还车时只需油箱刻度不低于出车值,则不需支付油量差价(注:油量多于出车时将不会退还多余油量钱)
3) 若出车满油还车时油未加满,需按以下标准支付加油费:
位于油量3/4 ~ 满格: 加油费=油箱容积×1/4 ×当前市场油价
位于油量1/2 ~ 3/4 处: 加油费=油箱容积×1/2 ×当前市场油价
位于油量1/4 ~ 1/2 处: 加油费=油箱容积×3/4 ×当前市场油价
少于油量1/4 时: 加油费=油箱容积×当前市场油价
8. 维修费
未选择保险服务或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外的车辆维修,客户需要支付相应的车辆维修费用,详请请见随车《租车须知》中《车损费用表》。
9. 经营损失费
因车辆事故、客户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故障等影响车辆正常营运的,客户需支付相应的经营损失费。
1) 经营损失费收取:我方车损费用≤500 时免收。每满500元支付相当于半天租金的经营损失费,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。经营损失费按停运期间的实际日租金为基准来收取。
2) 停运天数不确定时,客户预先支付30 天经营损失费,多退少补。
10. 加速折旧费
车损超过5000 元(含5000元)或发生盗抢、报废等情形时,客户需支付相当于车损金额的30%的折旧损失。
11. 随车物品损失费
随车物品在客户租赁期间如有损坏或遗失,客户根据随车《租车须知》中随车《物品价格表》赔偿,或随车型按4S 店价格赔偿。
汪经理 13875853290 wwh@51zuche.net
刘经理 0731-85358370 liuqing@gozuche.com